齐桓公,春秋五霸中最先最先称霸的人(春秋五霸之首)

2022-07-16 15:29:56 来源: 作者:

齐桓公(?-前643年10月7日),春秋时代齐国第十五位国君,姜姓,齐氏,名小白。齐僖公的儿子、齐襄公的弟弟。春秋五霸之首。齐襄公和公孙无知相继死于内乱后,小白与公子纠争位成功,即国君位为齐桓公。桓公任管仲为相,推行改革,实行军政合一、兵民合一的制度,齐国逐渐强盛。桓公于前679年在甄(今山东鄄城)召集宋、陈等四国诸侯会盟,齐桓公是历史上第一个充当盟主的诸侯。当时中原华夏各诸侯苦于戎狄等部落的攻击,于是齐桓公打出“尊王攘夷”的旗号,北击山戎,南伐楚国,桓公成为中原霸主,受到周天子赏赐。桓公晚年昏庸,信用易牙、竖刁等小人,最终在内乱中饿死。

齐桓公,春秋五霸中最先最先称霸的人(春秋五霸之首)

在位期间执政为国懿仲、高、管夷吾、仲孙湫、隰朋。

齐公姜小白起用管仲进行改革,建立宫廷官制。在相之下,设立大司行、大司田、大司马、大司理、大谏之官等五官,分别掌管外交、经济、军事、刑法、监察等,削弱了世卿的统治权力,增强了君主集权,形成了完整的中央政权机构。并构建地方行政机构,实行国野分治的方法,国都为国,其他地方为野。国中设二十一乡,其中工商六乡,士十五乡。每五家为一轨,轨设轨长。每十轨为一里,里设里司。每四里为一连,连设连长。每十连为一乡,乡设良人。再为臣设三卿,工设三族,商设三乡,泽设三虞,山设三衡,加强管理。对于野,以三十家为一邑,邑设邑司。十邑为一卒,卒设卒帅。十卒为一乡,乡设乡帅。三乡为一县,县设县帅。十县为一属,属设大夫。全国共有五属,设五属大夫分别治理。并划分各级官员的职权范围,属大夫管刑狱,县帅管划分田界,乡帅管一般政事,要求他们兢兢业业,不许荒废政事,不然处以刑罚。每年正月,五属大夫要向桓公汇报述职,桓公根据政绩来进行奖惩。

加上实行军政合一、兵民合一的的制度。规定士乡的居民必须服兵役。每家出一人为士卒,每轨为一伍,伍由轨长率领。每里五十人为一小戎,小戎由里司率领。每连二百人为卒,卒由连长率领。每乡两千人为一旅,旅由良人率领。五乡一万人为一军,十五乡共三军,桓公、国子、高子各率一军。

齐桓公,春秋五霸中最先最先称霸的人(春秋五霸之首)

农闲时训练,有战事时出征。这样既提高了士兵战斗力,也不必支付养兵的费用。另外,为解决武器不足的问题,规定犯罪可以用兵器赎罪。犯重罪可以用甲和戟赎罪,犯轻罪的可以用盾和戟赎罪,犯小罪可以用金属赎罪,铜用来铸兵器,铁用来铸农具。诉讼成功则要交一束箭。从此,齐国的兵器也渐渐充足起来。

亦通过减少税收,增加人口的生育水平。从而提高齐国的总体人口数量。对商业特别是盐商加以重税,以补足税收的差异。并实行了粮食“平准”的政策,避免富人抢夺穷人的粮食,进一步限制贫富的差距。也间接承认了农民自由买卖粮食的权利及自由私田的合法性,并且还保障了私田农的生产利润。这种经济政策,亦为经济层面的国君集权。并在齐国各处设立“女闾”,将战犯或罪犯的寡妇充于其间,并抽以税收。这样的做法导致了许多秦人,晋人慕名而来到齐国大大的充实了齐国的国库。

春秋五霸都有谁?

春秋五霸,“五霸”又作“五伯”,是指东周春秋时期相继称霸主的五个诸侯,其说首见于《左传》。

关于春秋五霸,目前主要有两种观点:

第一种观点.齐桓公、宋襄公、晋文公、楚庄王、秦穆公;

第二种观点.齐桓公、晋文公、楚庄王、吴王阖闾、越王勾践。

以上两种观点是最为常用的两种说法,但是春秋时代,列国混战,霸主更迭,历来都认为当时曾经出现过“五霸”。五霸究竟指哪五位国君历来有不同的说法,目前史学界尚无任何定论,从古至今,关于“五霸”至少出现过六种说法。但是大部分中学课本通常都是用《史记》或《荀子》的版本。孟子说:“五霸者,三王之罪人也;今之诸侯,五霸之罪人也。”又说:“五霸,桓公为盛。”(《孟子。告子》)《商君书。更法》也强调:“五霸不同法而霸。”《汉书。诸侯王表序》更明确指出:周王室衰,则“五霸扶其弱”。然而,春秋“五霸”所指究竟为谁,却众说纷纭:

齐桓公、秦穆公、晋文公、楚庄王、宋襄公。《史记》

齐桓公、秦穆公、晋文公、楚庄王、郑庄公。《辞通》

齐桓公、秦穆公、晋文公、楚庄王、越王勾践。《四子讲德论》

齐桓公、秦穆公、晋文公、楚庄王、吴王阖闾。《白虎通·号篇》

齐桓公、秦穆公、晋文公、宋襄公、吴王夫差。《汉书注·诸侯王表》

齐桓公、晋文公、楚庄王、吴王阖闾、越王勾践。《荀子·王霸》

另有学者认为,所谓“五霸”应是虚指,并非实指五位国君。

齐桓公,春秋五霸中最先最先称霸的人(春秋五霸之首)

在上述六说中,只有齐桓公和晋文公是众所公认的二位霸主,大家都没有异议。那么余下的三霸应该归谁呢?试对上列其他六位提名者逐一进行分析:一、宋襄公,齐桓公死后,宋襄公乘诸侯无主之机,欲为霸主。《春秋。僖公十八年》记,宋襄公曾与曹伯、卫人、邾人伐齐,把齐军打得大败。僖公十九年,宋襄公又逮捕了滕国的国君,与曹人、邾人盟于曹南;二十一年,宋人与齐人、楚人盟于鹿上;二十二年,宋襄公又联合卫国、许国、滕国一起伐郑。这几年的会盟、征伐,《春秋》均列宋襄公为首,可知他确实曾经做过短时期的盟主。但就在会盟之际,宋襄公被楚拘留;后战于泓,又为楚所败,遂伤而死。这样的人,能是霸主吗?

二、秦穆公,《韩非子。难二》称:“蹇叔处秦而秦霸。”《新序。杂事三》谓:“秦用由余而霸中国。”可见秦穆公曾经称过霸。但《左传。文公六年》因其死后用人殉葬,便明确指出:“秦穆之不为盟主也,宜哉!”

《史记。齐世家》也谓:秦穆公辟远,不与中国会盟。“但《史记。秦本纪》和《李斯列传》都说他用贤伐戎,并国开地,”遂霸西戎“。所以有人认为,秦穆公仅可称为”偏霸“,不能列为中原五霸之中。

三、楚庄王,《韩非子。喻老》曰:“楚庄王……举兵诛齐,败之徐州,胜晋于河雍,合诸侯于宋,遂霸天下,”从历史记载来看,楚庄王武力强盛,曾称霸中原是没有问题的。但历来有人认为,他曾炫耀军事实力,威胁周王室,向周室“问鼎之大小轻重”,太骄横跋扈,不像一个霸主之所为。东汉应劭《风俗通义》就指出,楚庄王等没有“尊事王室之功”,不宜列入五霸。

四、吴阖闾。《吕氏春秋。简选》称:“吴阖闾……与荆(楚)战,五战五胜,遂有郢,东征至于庳庐,西伐至于巴蜀,北迫齐晋,令行中国。”《战国策。秦策》也谓:“伍子胥……卒兴吴国,阖庐为霸。”但事实究竟怎样呢?有人指出,吴阖闾仅仅是西破强楚,昭王奔随后,随人不以昭王给吴,吴人只得引退,不敢与争,当无力西及巴蜀;北迫齐晋也于史无征。因此,吴阖闾应为偏霸。

五、吴夫差。他曾经南败越,西败陈楚,北败齐鲁,在与晋的黄池之会中以先到为盟主。可是正当他北上争霸之时,越勾践抄了他的后路,端了他的老窝,吴夫差兵败身死。这样的结局,可以称得上霸主吗?

齐桓公,春秋五霸中最先最先称霸的人(春秋五霸之首)

六、越勾践。《吕氏春秋。顺民》说:“越王……残吴,二年而霸。”《史记。越世家》载:“勾践已平吴,乃以兵北渡淮,与齐晋诸侯会于徐州,致贡于周。周元王使人赐勾践胙,命为伯。”当时,越兵横行于江、淮东,“号称霸主”。这里所记,周王曾经赐胙命伯,当然是称霸的明证。但不少论者总以为,越王勾践作为霸主的史实,毕竟太少。

综上分析可见,上列六位君王曾被认作霸主,而各自又都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。此外,还有一些国君历史上明确记载他们曾经是“霸”,如《左传。成公十八年》谓:“晋悼公……所以复霸也”;《左传。昭公三年》云:“昔文、襄之霸也”,杜预注:“晋文公、襄公。”可见晋襄公、晋悼公都曾作过霸主。这些国君,是否也应列入春秋的霸主之中呢?

关于春秋“五霸”,历史记载和历来的看法如此分歧,莫衷一是。如何才能作出一个正确的答案,需要我们去细致考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