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师猥亵学生的事件:巨野县教师猥亵学生案一审获刑1年

2016-09-24 21:41:07 来源:百山探索 作者:草蜢

波折:变态老师获刑1年不服上诉,检察机关发现问题

2010年底,巨野县人民法院以猥亵儿童罪,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。一审判决后,张某不服提出上诉。2011年8月16日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发回重审。

2014年11月27日,案件重审后,张某仍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。

然而,在收到该案的判决书后,巨野县人民检察院对该起案件审查后发现,该判决书在认定事实上与起诉书所认定事实有出入:起诉书指控张某猥亵儿童4 名,而法院判决猥亵儿童2名。

在审判阶段,有两名被害人的陈述发生了变化,对猥亵事实予以否认。

巨野县人民检察院认为,张某身为人民教师,公然在教室内猥 亵多名未成年女生,多利用给女生辅导或讲题的时候实施犯罪,而且肆无忌惮,不怕被别的学生看到,犯罪动机极其卑劣,社会影响极坏,依法应从重处罚,遂依法 向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。

猥亵学生

猥亵学生

近日,该案经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,抗诉机关提出的抗诉理由于法有据,应予支持,遂依法改判张某有期徒刑12年。

至此,张某猥亵儿童案终于尘埃落定,张某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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